全国政协委员李孝轩建言“新就业形态”:健全职业伤害保障管理规范,扩大养老、失业保险覆盖面

2024-03-06 21:23:44 - 红星新闻

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小哥……近些年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经济形态快速发展,催生出大量新就业形态,呈现出组织方式平台化、工作方式弹性化等鲜明特征。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云南工商学院董事长李孝轩带了题为“关于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提案,他建议加快建立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支持规范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依法保障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李孝轩建言“新就业形态”:健全职业伤害保障管理规范,扩大养老、失业保险覆盖面

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

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系法律界定较模糊

由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等机构发布的《2023中国数字经济前沿:平台与高质量充分就业》研究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平台企业就已创造就业约2.4亿,新形态就业的“蓄水池”和“稳定器”作用不断增强。而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要分类完善灵活就业服务保障措施,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种在数字平台上的灵活就业,不能仅仅被看成是一种过渡形态,它实际上是未来的一种主体形态。

李孝轩认为,平台经济发展尚不成熟,一些平台尚未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和盈利路径,政策引导尚不清晰,由此带来就业的稳定性、持续性差,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新生代劳动者对平台用工形式及其风险无从辨别。并且,一些平台为了利益最大化,利用其垄断地位和信息不对称优势,劳动异化问题突出。

此外,李孝轩表示,新就业形态容纳了平台、用户、劳动者及劳务派遣机构等多元主体,且构成复杂。特别是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在传统劳动关系的基本框架上,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的界定较为模糊。平台企业、劳动者、供应商和服务对象之间的责权界面不清晰,一些平台将劳动关系违规界定为“信息交易关系或合作关系”,或刻意“隐蔽劳动关系”,甚至强制劳动者默认“无劳动合同关系”,将工伤、生育、养老等社会保障义务转嫁给社会或劳动者个人。

建议扩大养老、失业保险覆盖面

把更多灵活就业者纳入社保体系

针对以上问题,李孝轩提出了三点建议。

首先,李孝轩建议加快建立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尽快修订《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失业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改革社会保障法规,建立与新就业形态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重,“支持”和“规范”并举,建立长期政策框架和制度体系,将用工形态去组织化纳入司法规制,研究制定保障灵活就业等政策制度。扩大就业补贴,减少限制新职业发展的不合理制度规定,积极回应新就业群体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等多方面的诉求。坚持包容审慎原则,规范灵活用工、共享用工等用工模式。

其次,他建议支持规范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坚持推动经济转型和就业转型相互促进,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完善劳动标准,理清劳动关系。创新监管模式,依托大数据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监测体系,提高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加强劳动关系、劳动基准等问题研究,明确不同主体的权责边界,推动建立新就业形态协同治理机制。确立劳动权益基本保护标准,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全面规范用工模式。加快探索各监管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厘清并明确各方法律关系,建立新业态风险预警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全程监督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标准评价机制。加大平台入驻企业常态化监管审查,强化准入与交易管理,防止新就业形态争议纠纷外溢。

此外,李孝轩建议依法保障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加快建立规范用工管理体系,改进用工生态。加大新就业形态政策供给,适当放宽户籍、就业帮扶等政策条件,在社保、创业类补贴等方面给予更多政策支持。打破劳动保护与劳动关系认定的捆绑关系,以是否参与社会劳动为标准,保障从业者权利。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管理规范和运行机制,扩大养老、失业保险覆盖面。分类施策、精准扩面,把更多灵活就业大学生纳入社保体系。特别要加强劳动监察,从严监管去劳动关系化等规避法律的行为,强化风险托底,坚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多地也已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进行了一些尝试。如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制定《关于优化电子商务经营者准入服务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拟出台17条举措以促进灵活就业,鼓励、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红星新闻记者付垚实习生史子潇北京报道

编辑张莉责编冯玲玲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