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中心发出紧急健康提示:强化主动报告意识 强化日常防控措施

2022-04-06 08:30:00 - 媒体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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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173例(含100例无症状转确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239例,共计新增感染16312例。目前,上海、吉林疫情持续高位运行,受上海等地疫情外溢影响,山西省忻州、大同、太原、晋中、临汾、运城等地接连出现输入病例,“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压力增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持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维护三晋人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社会秩序,4月5日晚,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紧急健康提示如下:

一、非必要不出行不出省。专家建议,公众非必要不出行不出省,如必须出行,出行前要详细了解目的地及途经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和管控要求,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途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落实“测温、验码、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入返晋要第一时间报备、第一时间落地核酸检测,积极配合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二、强化主动报告意识。专家提示公众,要密切持续关注官方发布,与病例和密接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者、14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和隔离管控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立即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要求,不自行购药治疗,严禁带病工作、带病上学,严禁前往公共场所。

三、强化日常防控措施。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专家建议公众,日常生活中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空气不流通场所,持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一米线。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履行法律责任义务。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众要积极履行法律责任和公民义务,对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涉嫌违法犯罪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记者秦洋)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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