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档案馆公开征集档案史料

2023-04-06 05:14:28 - 齐鲁晚报

济南市市中区档案馆公开征集档案史料

济南市市中区是山东省省会济南市的政治、经济、金融中心,同时也是解放前党组织开展重要活动、召开重要会议的所在地,是百年前济南市自开商埠的中心地区,在社会各方面形成了大量的档案资料,这些都是市中区历史的真实记录,是宝贵的社会财富。随着城市变迁,大量珍贵的档案史料面临着遗失的困境。为了完整地保存反映市中区历史真实面貌的档案资料,切实加强红色档案资源建设,更好地保管好、利用好宝贵的红色档案资源,及时抢救散存的珍贵史料,档案馆现面向全区各单位及个人发出倡议,依法征集和接收各类文献档案资料。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将具有历史意义、体现市中区历史面貌的档案史料捐献出来。

记者 史安琪 通讯员 裴梦雪 孔雪

一、档案征集范围

1.反映1949年以前中共山东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的革命组织、革命根据地、革命政权以及革命活动家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著作、笔迹、书信、日记、照片、讲话稿等档案资料。

2.1949年以前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形成的文件、各种革命历史书籍、报刊、宣传资料、照片资料、音频视频等。 

3.反映1949年以前中共山东党史上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会议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等提供的口述资料、传记、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 

4.解放后省、市级以上党政军领导人来济南市、市中区视察工作的照片、影片、题词、讲话记录、录音带、录像带和各种文字记载材料;市中区革命烈士、英雄模范人物以及科学家、专家、艺术家、企业家的文稿、照片、信件、生平事迹、奖状、证书、重大成果等文字记载和声像材料。

5.反映全区社会各界在开展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照片、录音、视频、录像以及实物等档案资料(包括纪实材料、人物事迹、宣传报道、相关文学创作和文艺作品材料)。

6.反映市中区及各街道社区历史的、各个历史时期编修的各种新、旧志包括区志、专业志、山水志、资源志、人物志等。

7.历代王朝和民国时期形成的诏书、圣旨、敕令、委任状、印模、来往文书和各种家史家谱、祖谱、墓志、碑文以及照片、证券、货币、契约等有关资料。

8.反映济南市及市中区重大事件、历史变革、机构沿革、地质地貌、特产资源、自然灾害以及风土人情、典章制度、民族宗教、名牌、名胜古迹、奇闻逸事等各种书刊、图表、照片等资料。

9.与市中区重大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活动有关的发展史料、厂矿史、企业史、街道史、人民公社和乡镇村史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重大成绩和获省市以上重大成果奖的各种材料。

10.市中区城市建设、旧城和棚户区改造等反映城市变迁历史的文字记载及声像材料。

11.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重要及濒危历史档案及民间工艺品、艺术品、断档断代生产生活用品等;反映市中区情况的小说、诗歌、散文、戏曲以及各种书画等作品。

12.其他各种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纪念意义和重要研究、利用价值革命历史红色档案史料;其他能反映济南市、市中区历史、有参考价值的各种史料。

二、档案征集办法

1.凡存有上述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知情者,可以信函、电话、邮件或面谈等方式直接与济南市市中区档案馆联系(地址:济南市胜利大街51号,电话:0531-82078794,Email:szdaj@jn.gov.cn,邮编:250002)。 

2.存有上述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可在济南市市中区档案馆办理寄存或捐赠原件、复制件、扫描件等。 

3.外地单位或个人,如保存有反映济南市及市中区政治、经济、文化等珍贵史料及革命历史红色档案资料,欢迎捐赠;已在当地档案、党史、文化等部门保存的,可采取交换方式互通有无。

4.凡向本馆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一律颁发档案馆捐赠证书,以资纪念;其中捐赠珍贵史料者,档案馆有偿征集,对有重大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

5.上述档案史料应客观反映原始历史面貌,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弄虚造假。

6.捐赠档案资料者,到档案馆利用档案资料,给予优先照顾。

 济南市市中区档案馆

 二○二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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