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扬尘污染有奖励!惠州发布扬尘污染有奖举报实施办法

2023-04-06 10:18:43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5月1日起,广东省惠州市市民举报扬尘污染行为的,有望获得100元-500元电话费充值卡奖励。

日前,《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惠州市扬尘污染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正式印发实施,通过有奖举报的方式,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市民可通过电话、微信或网页三种途径举报扬尘污染

为什么要在扬尘污染防治领域开展有奖举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扬尘污染是惠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个重点,有效抑制扬尘污染有助于进一步改善惠州空气质量。另一方面,2021年1月1日,《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通过12345热线或者其他方式,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受理举报后,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并将移交情况告知举报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此次有奖举报办法出台,也是落实条例的具体举措。

《办法》以“鼓励举报,属地管理,谁查处、谁核实奖励”为原则,对扬尘污染举报的途径、奖励办法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县区各主管部门(分局)负责受理、查处与奖励举报案件,市各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受理、查处与奖励相关举报案件。实施奖励的部门应将举报奖励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依法使用举报奖励经费,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

为方便市民参与,举报扬尘污染问题,可以选择电话、微信或网页举报三种途径。电话举报的,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微信公众号举报的,需关注“惠州12345”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环境保护”,按要求填写举报内容并上传举报材料。网页举报的,可登录惠州市网上信访投诉平台网站主页(https://ts.gdwsxf.gd.gov.cn/hz/web/index),点击登录,选择“投诉反映”,按要求填写举报内容并上传举报材料。

受理单位收到举报后应当对举报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自收到举报信息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告知举报人。举报人提供的信息不全,或者不属于有奖举报范围及受理单位管辖的,纳入普通投诉举报程序处理并告知举报人。

举报内容属实的,由受理单位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每宗有奖举报奖励举报人100元-500元电话费充值卡,由受理单位直接充值到举报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办法》也鼓励县区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奖励标准。有奖举报奖励的具体审批及发放流程等,由各受理部门制定规范。

记者查看《办法》发现,奖励标准与处罚金额挂钩。处罚金额2万元以下的奖励标准为100元,处罚金额2万以上(含本数)5万以下的奖励标准为300元,处罚金额5万以上(含本数)的奖励标准为500元。

制作虚假证明材料举报等行为将被追究责任

对于同一线索多人举报以及联名举报等情况,《办法》对奖励规则也进行规定。同一违法行为或者线索有多人分别举报的,以受理单位收到举报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奖励最先的举报人;联名举报的,按照一案进行奖励,由登记的联系人获得电话费奖金,电话费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分配;同一举报人举报同一违法主体多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属于同一处罚条款的按一案举报进行奖励,属于不同处罚条款的按多案举报进行奖励。

如果出现举报事实不清、违法主体难以确定或举报内容难以确定的;举报人实施或教唆他人实施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捏造虚假举报材料、敲诈勒索被举报人并举报该行为的;举报人为依法负有社会舆论监督、行政监督职责的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举报人为扬尘污染防治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前项工作人员透露线索给举报人的等情形,该举报将不予奖励。

举报符合奖励条件的,在举报案件办理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处理决定书为准),受理单位应以保密的方式为举报人充值电话费。同时,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办法》体现奖罚分明,明确举报人存在下列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制作虚假证明材料举报的;制造扬尘污染违法行为陷害被举报人的;以投诉举报敲诈、勒索被举报人的;举报人阻碍、干扰执法检查工作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透露线索串通他人举报以获取奖励,或者在办理举报奖励事项过程中未及时履行工作职责,或者违反保密规定泄漏举报案件信息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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