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申报开始!十堰这些人可申请

2023-04-06 09:57:30 - 十堰发布

转自:十堰发布

最新消息

十堰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第二批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开始了

4月5日,记者从十堰市人社局获悉,根据《“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十堰市城区人才住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市启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住房补贴申报工作。

申请购房补贴对象

我市经过人才层次认定的2019年至2021年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且目前继续在我市城区工作,同时在我市城区没有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住房,没有申请和入住本市人才公寓,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因购房补贴为一次性补贴,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人才不得再次申请。

申请租房补贴对象

我市经过人才层次认定的2019年至2021年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且目前继续在我市城区工作,租房期间没有享受购房补贴、未入住本市人才公寓、没有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住房,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补贴最多可领36个月,已领取过第一次租房补贴未满36个月并且未领取过购房补贴的可继续申领。(本次租房补贴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

个人申请

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申请购房补贴的需提供《十堰市城区人才购房补贴申领表》,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护照(或户口簿),《购房合同》《不动产查询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申请租房补贴的需提供《十堰市城区人才租房补贴申领表》,房屋租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房租交易记录(收款证明或银行、微信、支付宝等网上交易截图或复印件)。

单位申报

用人单位对个人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内部公示,签署意见后报市人社局。报市人社局资料主要包括:单位审核情况说明,《十堰市城区人才购房补贴汇总表》《十堰市城区人才租房补贴汇总表》,申报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人才的个人申报资料。

市人社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主要对申请人员的资格、等次进行审核、确认,并在市人社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复审。市住建局复审无异议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市人社局根据市委组织部审批意见,按规定将住房补贴拨付至补贴对象个人社保卡账户。

市人社局提醒,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同时上报电子版(含PDF版)。

联系电话:0719-8116397

电子邮箱:575882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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