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信访陈年积案有哪些特点?为什么难解决?

2022-05-06 16:28:00 - 媒体滚动

侵害周边群众环境利益、手续不合规、多年持续生产经营的企业,为何没人过问?

企业生产实际现状不符合环评审批要求,为何能安然地通过竣工验收?

部分在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为何会反复出现?

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以来,笔者梳理了部分重点信访“陈年积案”,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环评编制、审批混乱。以畜禽养殖项目环评审批为例,2006年以来,部分畜禽养殖项目环评编制杂乱,有的未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有的设置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仍有敏感点的情况下,仍通过环评审批验收。畜禽养殖行业距离周边群众较近,产生的恶臭气体给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只强调“卫生防护距离”不再作为环评编制的强制性标准,而在行政审批中不顾群众的切身感受,导致不合规的项目蒙混过关。

二是解决方案治标不治本。个别地方信访问题查处整改举措不实,不愿明确具体整改时间节点,以“蜻蜓点水”、一时混过生态环保督察的方式完成整改,只求结束了之。对于长期气味、噪声扰民等“伤筋动骨”的问题缺乏担当意识,畏惧退缩,不敢不愿从根子上主动作为,导致问题一再反弹,不断出现。

三是地方政府重发展,轻环保。追溯“老大难”信访件的源头来看,一些重污染项目在落户时,有关地方政府过度投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关心“量”不关心“质”,追逐一时GDP数据的飙升,却不顾绿色经济的常态化发展。等到问题苗头不断涌现时,既拿不出资金搬周边的群众,又拿不出土地搬问题企业,导致环境污染问题长期积累。

笔者认为,多年的环境信访问题无法解决,地方政府、行政审批部门、相关监管部门都需要反思,针对问题,狠抓整改。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于新上项目审查不严格,产生的污染源对周边环境实际造成影响的,由上级监察部门对下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实现源头管控,减少污染源对群众的影响。

对环评编制单位强化监管。职能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环评编制单位进行业务指导、随机抽查、整改督导,杜绝“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编制环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环评审批部门对存在瑕疵的审批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回头看”,自查自纠,避免出现环评审批把关不严等问题。

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将为民情怀贯穿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始终,开展一系列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推进企业服务。将“应查未查、应处未处”等行为纳入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对信访调查人员、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开展“一案双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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