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在建基坑工程、涉及危险边坡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抽查情况的通报

2023-05-06 15:01:00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转自: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在建基坑工程、涉及危险边坡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为积极应对汛期气象灾害产生的不利影响,及时消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3月16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在建基坑工程、涉及危险边坡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在各施工、监理企业对承接建设工程项目自查自纠、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全市范围内在建基坑、涉及危险边坡工程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抽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45项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的基坑工程,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质量方面共计对施工单位签发整改暨扣分通知书5份,对监理单位签发整改暨扣分通知书2份;安全方面对施工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6份,对监理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对设计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并且按要求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省动态和市信用扣分。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质量方面:一是桩间土未采取有效的挡土措施;二是降水措施不当,地下水浸泡坑帮、基底;三是挖土与土钉施工不协调,超挖或挖土太快;四是个别基坑局部支护形式、坡度、坑顶坑底排水沟等方面未按设计图纸施工;五是钢筋、水泥、管材等原材料未按要求送检合格便投入使用,个别项目混凝土试块未按要求留置并及时送检;六是个别项目未按规范要求的施工工序进行施工,如基坑未按要求检测和验收便进入主体施工阶段。

(二)安全方面:一是基坑挖土作业临边护栏随意拆除,开口处未及时封闭或采取防护措施;二是作业人员下基坑登高设施搭设不规范或未纳入专项方案中;三是基坑施工方案未按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并重新报审;四是部分基坑监测点监测报告超过报警值(控制值),未及时进行加固处理或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五是基坑监测点破坏,监测频率不足,监测数据未及时上传监测平台;六是基坑边堆放大量建筑材料,无设计单位设计复核;七是个别基坑出现位移、开裂、渗漏等的异常情况等。

(三)其他方面:部分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定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部分监理单位监理周报中未及时、如实反映基坑安全隐患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完成整改。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参建五方主体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完成相关问题整改;现场施工、监测工作应严格按审批通过的方案执行;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及监测方案需变更时,应及时完善相关变更手续;进一步完善现场截水、排水、降水措施,同时应加强截水、排水措施的现场保护,防止出现积水、渗水现象。

(二)认真履行属地职责,加强执法检查。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日常检查时,进一步加强对基坑监督、涉及危险边坡管理,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材料进场先送检,合格后再使用的准则,提醒相关单位及时进行现场专项检测。对发现不按方案施工、不按规定进行监测、不按规定组织验收等情况,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签发执法文书,责令相关单位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并消除隐患,实现闭环处理,确保安全。

(三)实施信息化监管,加强监测预警。充分利用基坑工程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发挥信息化监测的优势,加强基坑、涉及危险边坡工程的监管,加强基坑、涉及危险边坡工程的风险研判,通过督促监测单位按要求对基坑工程监测数据即时上传平台,加强监测数据的预警处理,督促责任单位对超预警值、控制值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进行消警闭合,有效防范基坑、涉及危险边坡工程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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