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今起施行

2024-05-06 22:58:26 - 政府网站

转自:百色政府网

5月1日,《百色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的出台,为我市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我市整治户外广告乱象、提升城市综合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了解到,《办法》出台前,我市户外广告管理主要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百色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为参考,但这些法规、条例已无法满足我市当前户外广告管理的需求。当前,我市户外广告设置较为混乱,不仅影响城市风貌,也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一定威胁,因此急需通过立法进行规范管理。2023年,市政府将《办法》列为立法项目,组织相关部门按程序开展立法工作。《办法》于2024年2月20日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有二十条,包括总则、设置与管理、维护与检查、罚则适用、施行日期五部分。

针对近年来全国多地因广告设施维护不到位、户外广告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的情况,《办法》规定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其中,第十六条明确了户外广告设置人的管理维护主体责任,要求管理维护主体要加强户外广告日常维护管理,在气象部门发出橙色、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期间,及时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采取加固或者拆除、专人值班值守等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办法》还要求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每年委托具有安全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并于安全检测报告出具之日起十日内提交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安全检测不合格的应当立即整改或拆除。此外,《办法》还明确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户外广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立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限期整修或者拆除。

来源:右江日报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