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超充之城”规范发展 深圳公布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品牌标识使用指引

2024-06-06 08:32:00 - 深圳新闻网

转自:深圳商报

深圳新闻网2024年6月6日讯(深圳商报首席记者王海荣)6月5日,市发改委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品牌标识使用指引》,进一步推广应用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品牌标识,推进“超充之城”建设。

此次印发的《指引》明确了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品牌标识的使用主体、建设标准、登记材料、授权使用等要求。

据了解,深圳充电公共标识以充电站为单位进行授权,每个充电站授权一次。使用深圳充电公共标识的充电站应对外公共开放,不得只对单一品牌汽车提供服务,不得对不同品牌汽车采取区别对待。

使用主体应按照《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投入运营和使用的充换电设施,在深圳市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市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监管平台)办理信息登记,建立充换电设施安全监控系统,并将数据实时上传。

深圳自去年6月29日启动“超充之城”建设以来,积极应用超充技术,推广超充设施,快速推进超充站点建设。去年10月公布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品牌标识统一形象设计》,当中包括“深圳超充”“深圳快充”“一杯咖啡,满电出发”等品牌标识及宣传语。并对相关品牌标识在户外立牌、停车场内分叉口导识、辅路入口指引牌、停车棚、充电站综合服务设施,以及在文化衫、手提袋、帽子、徽章、杯子等品牌衍生产品上的使用形式和范围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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