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新能源科技及公司董事长等多人,未准确披露公司风险,遭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4-06-06 10:36:00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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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6日,浙江证监局公告,对浙江爱康科技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前,爱康科技在深交所互动易回答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有ST风险”提问时,未充分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相关回复不准确、不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其中,董事长邹承慧(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兼高级副总裁田野对此承担主要责任。对于上述决定,爱康科技等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该监督管理措施在复议与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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