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桂禾香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185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300元
2024-06-06 10:40:57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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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6月4日消息,佛山市南海区桂禾香食品有限公司因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被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人民政府罚款185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300元。
根据公告内容,佛山市南海区桂禾香食品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主要是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此举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违规行为。
对此,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人民政府作出了罚款185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300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