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水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

2024-06-06 11:56:00 - 金融界网站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2024年6月5日消息,江西水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负责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公司(广昌服务区)废水处理设施的运维工作,运维期间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公司(广昌服务区)存在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行为,被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罚款(大写)人民币10万元整。

据公告内容,江西水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公司(广昌服务区)废水处理设施的运维工作过程中存在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行为。

江西水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及《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对该条的细化标准,构成了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对江西水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0万元的罚款。

江西水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