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发布网络经营合规提示 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

2024-06-06 19:12:29 - 南宁发布

转自:南宁发布

为规范“618”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行为,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4年第2号网络经营合规提示,提醒全市电商平台和网络经营者要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开展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网络经营者要诚实守信经营,不做无底线营销及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要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采取“先涨价后降价”或者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比价等方式欺骗消费者;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时,应当显著标明活动期限,不得虚假打折。

经营者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以侵权或者不合格产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等作为奖品或者赠品;不得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冒用他人商标、品牌等侵犯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在促销活动期间,进行有奖销售的,不得虚构奖项、奖品、奖金金额,应向消费者明示兑奖信息。

电商平台统一组织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制定相应方案,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等信息,向平台内经营者提示促销行为注意事项。电商平台还应当建立健全直播营销行为管理规范,强化对平台内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测,重点把控直播商品的质量,强化对直播选品、直播卖点等环节的审核把关。

开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应全面、真实、准确地展示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依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严格履行产品责任,严把直播产品和服务质量关;发布的商品、服务内容与商品、服务链接应当保持一致,且实时有效;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明示的、直接关系消费者生命安全的重要消费信息,应当对用户进行必要、清晰的消费提示;依法依约积极兑现售后承诺,建立健全消费者保护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盲盒经营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流通的商品或者禁止提供的服务,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或者提供;电商平台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对平台内盲盒经营者真实的信息进行核验,建立健全检查监控制度,强化对平台内盲盒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的动态监测。

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改装信息,严禁发布销售未依法经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充电器等产品。

此外,电商平台和网络经营者要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618”网络集中促销,应理性消费,提高维权意识,遇到违法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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