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违停,物业锁车致车辆受损!法院判了

2023-07-06 09:32:38 - 市场星报

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

审理了一起因车辆停放问题

引发的矛盾纠纷

一业主在小区内车辆违停

物业锁车致使车辆受损

双方对簿公堂

2022年11月1日傍晚,淮南某小区业主将其车辆停放在小区广场出入口后离开。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发现许女士违停情况后随即电话联系许女士要求其挪车,许女士表示自己的车位被占需要临时停放。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在数分钟后再次电话联系许女士要求其挪车。随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用锁车器锁住许女士汽车车轮,其后未将锁车行为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许女士。不久后,许女士发动车辆准备驶离,因车轮被锁住,导致车辆损坏。

2022年11月15日,许女士案涉车辆送至汽修厂进行维修,于2022年12月1日维修出厂,经结算维修费为18500元。物业公司称,锁车后管理人员也在车门处粘贴了锁车通知,但是当时锁车人员没有拍照留存,所以拿不出粘贴锁车通知的证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对小区的物业进行管理,但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不能侵犯公民的财产权益。物业公司擅自将许女士名下的汽车车轮锁住即产生潜在危险,物业公司理应对此给予充分告知、提醒,避免损害发生,然而物业公司在进行锁车后未作出锁车的明显标志提醒,致使许女士在不知情状况下驾驶车辆受损,物业公司行为已超出物业管理权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许女士在车辆起步前未按照安全驾驶规范检查车辆,对损失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结合纠纷的起因、双方的过错程度及该案实际情况综合酌情考虑,物业公司对许女士的合理损失承担80%赔偿责任,许女士方承担20%责任。

许女士提交的维修结算单、发票能够证明许女士因物业公司侵权行为产生损失18500元,物业公司关于许女士“故意扩大损失”的抗辩理由,法院不予支持,逐判决物业公司赔偿许女士损失14800元。该案宣判后,许女士及物业公司均未上诉。

法官提醒

小区是所有业主共同的家园,物业作为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提高自身法治意识,运用科学、合法的管理手段有效管理好小区的秩序,提供好小区物业服务;业主亦应自觉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合理合法的管理,相互理解支持,共同创建良好和谐的小区生活居住环境。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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