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奖励政策,延长至7月20日!

2024-07-06 14:29:08 - 成都发布

转自:成都发布

为进一步激发汽车以旧换新热情

成都市商务局进一步优化了

《鼓励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

新能源汽车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并于2024年6月28日印发

《实施细则》中明确,对2022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期间,在成都市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置换奖励,按照淘汰报废车辆类型为小型、中型、大型载客汽车(以车辆登记证为准)分别给予2000元/辆、5000元/辆、8000元/辆的标准给予置换奖励。

其中还提到,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蜀里安逸·乐享成都”新能源汽车置换奖励活动流程及相关条件同步作相应调整。调整后,“蜀里安逸·乐享成都”活动期间,先报废后买车和在外地有资质企业报废注销旧车的消费者也可以申报活动叠加的5000元置换奖励,申报时间延长至2024年7月20日。

尤需注意,近期正在执行的汽车促消费政策和活动有:商务部等7部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成都市《实施细则》(包括“蜀里安逸·乐享成都”新能源汽车置换奖励活动)、“焕新出行·智驾蓉城”2024年成都市促进汽车消费奖励活动,以上3项政策(活动)均不能重复享受,消费者根据自身情况就高申报,避免重复申报影响兑付进度。

关于《实施细则》

和“蜀里安逸·乐享成都”

新能源汽车置换活动奖励活动

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

一、《实施细则》作出了哪些修订?

1.不再限制“先报废,后购买”的时间顺序,更多申领人(单位)可以领取新能源汽车置换奖励。

2.淘汰报废车辆不再要求在成都市内报废注销,在国内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注销即可。

3.明确了政策执行周期的时间划分。(具体详见成都市商务局官网“通知公告”中《成都市商务局关于修订的公告》)

4.明确灭失车辆不得作为报废车辆享受政策。

二、《实施细则》和“蜀里安逸·乐享成都”新能源汽车置换活动奖励活动对报废的旧车和购置的新车有哪些要求?

1.2022年8月6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内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注销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载客汽车,并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成都市汽车销售企业购置并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和个人。淘汰报废车辆与新能源汽车新车所有人为同一自然人(单位)。

2.2022年8月6日至2023年12月14日以及2024年6月30日以后报废和购买新能源车的车主,按《实施细则》给予奖励。

三、《实施细则》和“蜀里安逸·乐享成都”新能源汽车置换活动奖励活动在哪里申请?

登录“蓉e行”小程序进入申请页面,只需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这项奖励政策,延长至7月20日!

个人申请填报的信息主要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报废旧车和购置新车的车辆信息、购置新车的发票信息等。信息审核通过后,奖励资金将自动转入系统生成的申请账户。

单位申请填报的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名称等信息、银行账户、经办人个人信息、报废旧车和购置新车的车辆信息、购置新车的发票信息等。

四、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2023年“蜀里安逸·乐享成都”新能源汽车置换奖励活动方案》修订之日前,已完成报废和更新,且符合本方案条件的申领人(单位)应于2024年7月20日前提交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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