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融监管局:辖内已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超400万个

2024-07-06 17:33:00 - 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愿北京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为深入贯彻金融监管总局“四新”工程有关要求,福建金融监管局实施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系列举措,从助力“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发展有力”四方面,引导辖区人身保险业更好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2022年11月25日正式实施的个人养老金业务在全国36个城市(地区)先行试点,福建则是在全省全面铺开。今年5月24日,人社部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有6000多万人开通了个人养老金账户。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目前福建辖区已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407.25万个,缴存资金26.9亿元。

今年,个人养老金业务有望在全国铺开,相关配套政策也有望进一步优化。为写好养老金融这篇大文章,今年4月,福建金融监管局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促进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助推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强化养老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完善“老年友好型”金融消费环境等21条具体措施。

在个人养老金业务方面,《意见》提出,要大力推动个人养老金试点发展。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在对外公开信息平台上线全省个人养老金服务专区,逐步实现政策宣传、产品查询、缴费查询、税收优惠测算、投诉咨询等综合信息服务。个人养老金开户银行要丰富不同类型的个人养老金产品供给,结合销售适当性管理要求开展消费者“画像”,根据参与者风险偏好和所处生命周期提供差异化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并严格执行“报行合一”规定,合理降低代理手续费率。鼓励试点银行和保险公司围绕个人养老金售前、售中、售后环节优化机制,赋予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特殊标识或设计个人养老金账户入金犹豫期,为参与人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加强对默认投资产品组合制度的研究,盘活已缴存未投资的“沉淀”资金,激发参与人继续缴费意愿。

在今年6月发布的《关于辖区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中,福建金融监管局再次表示,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大力推动个人养老金试点及商业养老金试点发展,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常态化经营,丰富具有养老属性的储蓄、理财、保险、信托、贵金属、国债等金融产品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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