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日报】常州交通局原局长谢俊辉被查,已辞职18年

2022-08-06 21:31:00 - 媒体滚动

【长三角日报】常州交通局原局长谢俊辉被查,已辞职18年

1、常州交通局原局长谢俊辉被查,已辞职18年

江苏省纪委监委“清风扬帆网”8月4日通报:常州市原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原港务管理局局长谢俊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常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谢俊辉生于1962年,大学学历,曾长期在常州城建部门工作。1996年,34岁的谢俊辉任常州市建委副主任,1999年任市房产管理局局长,2001年任市交通局局长、港务管理局局长。2004年12月,42岁的谢俊辉辞职。

2、浙江规定:领导干部接到请托事项,需记录报备

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消息,为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进一步强化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浙江省近期出台了《领导干部接到请托事项记录报备制度(试行)》,这是省级层面率先规范领导干部接到请托事项均需记录报备的规定。《制度》指出,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既不得接受他人请托,也不得直接或者授意、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请托他人办理涉及公权力行使的事项。《制度》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度》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各级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企、高校等单位中县处级副职(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领导干部,以及上述单位中的四级调研员、六级职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以上的干部。《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接到他人请托后,应当全面、客观、如实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区(单位)党委(党组)报备。党委(党组)在收到报备表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不同情形分类提交对应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处置。

3、安徽一厅级干部履新

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市委领导”栏目更新显示,陈学东已任马鞍山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陈学东曾任安徽省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安徽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副主任、主任。陈学东,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

栏目主编:孔令君

文字编辑:孔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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