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08-06 02:16:31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88证券简称:龙江交通公告编号:2024-045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穗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甬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穗甬控股拟通

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476,35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穗甬控股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穗甬控股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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