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融媒·帮您办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不超实际房价80%

2024-08-06 11:58:49 - 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王媛媛)“我看上了一套总房款为120万元的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这方面最多能贷款多少?”近日,市民张玉良拨打“晚报融媒·帮您办”热线咨询。

8月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近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根据规定,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计算房价的80%。大修、翻建、建造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工程预算造价总价的60%。

购买自住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贷款计算房价的80%。‌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借款人在购买自住住房时,能够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同时避免贷款额度过高带来的还款压力。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购买装配式建筑新建商品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也就是购买装配式建筑新建商品住房最高可贷款96万元。如果张玉良购买的房屋属于装配式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贷款条件是可以贷款96万元的。

另外,一个家庭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婚前或婚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合并计算,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借款人可在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次月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新政策对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来说,在归集、提取、贷款等方面则更加便捷。例如全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还贷业务,提取人仅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可每月使用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月还贷额,解决了疆内职工跨中心贷款无法每月使用公积金账户对冲还贷的问题。

在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方面,为支持广大“新市民新青年”租房需求,减轻缴存职工租房压力,将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如租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需提供租赁合同的要求。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可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零资料办理,系统自动验证账户信息,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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