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决定废止!拉萨今起施行!

2024-08-06 17:01:00 - 拉萨发布

转自:拉萨发布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4]5号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拉萨市城镇房地产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通过,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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