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票”首发!就在泉州!

2024-08-06 19:21:59 - 政府网站

转自:泉州发布

8月6日,集体林权改革的新形式"绿票"在泉州市永春县首发。福建省林业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科信所,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泉州市、永春县等有关领导和专家参加了首发仪式。

“绿票”首发!就在泉州!

永春制定绿票管理办法和发行绿票,旨在探索林权资产折算量化机制上先行先试,有力有序解决产权制度、资源管理、经营模式、投入机制、产业发展等问题,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7月30日,永春县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绿票管理办法、碳票管理办法和碳票方法学。

“绿票”首发!就在泉州!

永春绿票为国有企事业通过投入资金、技术,专业化运营,提升森林质量和森林空间利用,极大地促进林下经济和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按实际情况折算成投资份额,制发的收益凭证,共分为Ⅰ、Ⅱ、Ⅲ类绿票,具有保值、增值、兑现、融资等性质,具备五大亮点和五项创新。

永春绿票三种类别是:Ⅰ类绿票(合作经营类绿票),由村集体出地(占股30%),社会资本参与合作造林(占股19%),国有企事业经营造林(占股51%)。Ⅱ类绿票(林下经济类绿票),由镇村成立公司(占股20%,提供林下空间);社会资本(占股29%);国有企事业(占股51%),投入基础设施提升林下经济发展能力并通过租赁流转给市场经营主体投资发展林下经济,取得收益。Ⅲ类绿票(林业碳汇类绿票),由国有企事业(占股51%)与村集体(占股49%)合作开发林业碳票,根据碳票管理办法及方法学进行开发、交易获得收益,再对收益进行分配。

“绿票”首发!就在泉州!

永春绿票具备五大亮点: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打造“多种类经营票据融合”的永春样板,在种类上突出“多”。二是通过技术、资金投入等,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在服务上突出“优”。三是破解林下经济散、碎、远、小的发展瓶颈,增加林农、林企、镇村等多方收益,突出“聚”。四是形成新质生产力,办理林下经济不动产权证,具有金融属性,在确权上突出“新”。五是具备增值、交易、流转、质押、兑现、融资等特性,在运用上突出“活”。

“绿票”首发!就在泉州!

据介绍,永春绿票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生动实践,实现五项创新。一是首次创新提出绿票概念,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新收益权证。二是首次创新实现地票林票、林下经济经营权证、碳票等多票融合,单一林业票据升级为多种类经营林业票据。三是首次创新实现林下经济经营权流转后,由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牵头通过投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技术引进、专业化运作等提升林下经济发展能力。四是首次创新要求绿票在合规的产权交易平台交易和流转,规范有序。五是首次创新提出“林地使用费+利润预分红”模式,有助于巩固农村基层组织、促进乡村振兴,实现惠民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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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是福建省重点林区县,森林覆盖58.5%,森林蓄积量达781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达150亿元,2014年被确定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区域,先后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县”“省级森林县城”。近年来,永春大力推行林下经济发展十大模式,林下经济利用面积14万亩,林下经济产值达10亿元,实现了“卖空气也能赚钱”,“不砍树也能致富”。绿票模式提出后,全县盘点可开发森林面积86万亩、预计每年收益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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