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教师队伍建设,内蒙古发布……
转自:草原云
内蒙古“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新闻发布会现场。
9月5日,在第40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编办、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我区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情况。
据介绍,一直以来,内蒙古教育系统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着力锻造一支躬耕北疆、能力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截至2023年底,内蒙古各级各类教职工41.02万人,专任教师人数31.77万人,占比为77.5%,专任教师总数比“十三五”末期的2020年增加2.4万人,增长8.2%。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比达84.2%,增幅12.8%。内蒙古教师队伍的整体数量和学历结构进一步提升。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开展清理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专项整治行动,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已印发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标准,公布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建立监督举报核查机制,设立内蒙古自治区教师减负投诉举报监督平台,内蒙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公布了减负监督举报电话。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相关落实工作的持续督导,防止执行不力,流于形式。
为大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坚持高位推动、对症施策,以“组团式”帮扶为引领,依托京蒙教育协作,推动我区教育薄弱地区的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和整体育人水平都得到明显提升,为促进我区旗县及以下中小学校与城区学校协调发展、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
为进一步激活教师队伍活力,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通过统一城乡编制标准、有效盘活编制资源、推行编制资源周转机制、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等措施,优化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通过按照标准科学核定高等学校人员总量、合理确定高等学校人员编制结构等,推动高等学校人员总量管理改革;通过重新修订区直人才编制意见、统筹“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和使用空编计划等,常态化保障高等学校用编需求。
为持续畅通教师发展通道,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着“以人为本、教育优先”的思路,通过为各类教师提高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用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优秀教师、用定向岗位留住扎根基层的优秀教师、职称评审向基层优秀教师倾斜、职称评聘向高等院校用人主体充分放权等措施,对教师群体关心的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制度保障,助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刘志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