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人寿保险深圳分公司银保部经理被警告并罚款4万,财务数据不真实
2023-10-16 15:45:33 - 金融界网站
转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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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了深金罚决字〔2023〕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珠江人寿保险)进行了处罚。被处罚的当事人为刘海军,时任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银保部经理、银保部高级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对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事项负有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对刘海军作出警告并罚款4万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0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