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云金罚决字〔2024〕4号)
2024-01-16 14:33:14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金罚决字〔2024〕4号
被处罚当事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