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各地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2024-01-16 14:42:13 - 媒体滚动

2023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激活农村土地资源,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有力支持,为乡村振兴添活力增动力。

新疆

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部署在10个县(市、区)开展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伊宁市、奇台县和沙湾市等县(市)完成4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出让地块面积约118.83亩。其中,伊宁市英也尔镇英也尔村66亩、奇台县吉布库镇达板河村6.11亩、半截沟镇中葛根村2.85亩、沙湾市金沟河镇宋圣宫村43.87亩。

“入市工作对增加村集体收入,解决村民就业,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等具有重要意义。”新疆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负责人表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要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有两个前置条件:一是必须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且只有工业用途和商业用途地块才能纳入入市试点范围;二是入市地块必须完成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权属清晰才能交易。截至目前,10个试点县(市、区)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265个,完成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5162宗。

作者:何伟

内蒙古

有效解决乡村产业用地难题

2023年1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西壕口村1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面积约39.30亩。这是自治区第4宗成功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当地盘活农村存量土地资源、有效解决乡村产业用地难题的有益尝试,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随着自治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各试点地区积极推动符合入市条件的地块尽快入市,激活农村牧区土地要素资源,彰显土地价值,带动经济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截至目前,全区已成功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67.96亩。

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将继续按照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的要求,不断强化基层探索实践,为农村产业提升、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作者:苗佳琦

贵州

收益分配兼顾各方利益

2023年3月以来,贵州省加强领导统筹,建立省级协调机制,深入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入市意愿及实际用地需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省试点地区已核查可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1074宗,面积4535.39亩,达到入市条件的建设用地共计35宗,面积621.23亩。试点地区共入市宗地19宗,面积261.87亩。

贵州省建立省级协调机制,各单位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职能,指导试点地区加快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定期跟踪和总结评估,推动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在此过程中,贵州省特别强调统筹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入市收益分配的利益关系,抓好风险防范,确保入市试点工作审慎稳妥推进。该省还积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特别是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推动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筑牢了改革基础。

作者:张涛陈栋

海南

入市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2023年8月18日,海南省首批2宗97.38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标志着该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正式落地。

“2个地块位于保亭加茂医疗健康产业园起步区,我们计划引进院士团队,聚焦科研成果转化,打造一批示范性、带动性强的健康产业高新技术项目。”竞得地块的海南保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处置部副部长李雪莲介绍,项目投产后年产值预计为2.5亿元~3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海南省积极推动“全流程电子化+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此次入市地块均以全流程电子化方式完成交易,不仅极大地方便了企业,也提高了工作效能。

此外,2023年12月29日,陵水黎族自治县首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用于保障屠宰场项目,切实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

作者:尹建军

湖北宜昌

助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2023年12月28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2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成为该市首批入市宗地。

此次入市的2宗地块分别位于夷陵区分乡镇南岔湾村和下堡坪乡下堡坪村。其中,南岔湾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面积约4.41亩,由一家民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竞得,将用于打造以石屋为特点的民宿,发展乡村特色旅游,带动南岔湾村产业发展和村民就业。下堡坪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面积约8.74亩,由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竞得,将用于农产品加工、展销、存储和配套设施建设,构建天麻加工产业链,扩大特色农产品宜昌天麻的品牌效应。

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以后,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既可以抵押融资,又能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加村民就业岗位,助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作者:黄月娥王开敏

云南昭通

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2023年12月29日,云南省昭通市举行首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交确认仪式,标志着该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此次成交地块位于镇雄县泼机镇庙山村,宗地面积约3.70亩。庙山村党总支书记吉春龙在参加仪式时表示:“这次入市成交,让我们深切体会到了改革带来的红利,村里闲置的土地得到有效利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得到壮大的同时,还能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在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的前提下,镇雄县稳妥有序、因地制宜推动试点工作,实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地块“零”的突破,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邓鸿雁陈群

江西九江

稳妥做好入市宗地后期监管

2023年12月15日,江西省九江市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武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交易成功,标志着武宁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该宗地位于武宁县清江乡,面积16.83亩,原为废弃的砖瓦厂。此类地块成功入市,将对盘活当地存量土地资源,唤醒沉睡多年农村集体存量土地资产,拓宽乡村经营性用地渠道,推进乡村振兴起到积极作用。

武宁县自然资源局将积极稳妥做好入市宗地的后期监管和利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属地乡镇、村组对土地使用权人落实入市政策和履行入市出让合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在开竣工时间以及开发建设过程中,按照监管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作者:滑晓晖汪佳明黄智邹循进

青海湟源

加强统筹夯实入市工作基础

2023年11月29日,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1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协议出让方式入市成交。该地块位于大华镇池汉村,面积约5.16亩,是青海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首例成功交易地块。

为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湟源县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完成湟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启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更新和成果汇交工作,为入市工作夯实了基础。

该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为解决乡村产业用地难题进行了有益尝试。试点工作的开展,对盘活农村存量土地资源,推动土地资产价值转化有着重要作用;为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经济业态多元化拓宽了途径,对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王丽华

福建德化

盘活农村学校闲置用地

1月5日,福建省首宗商业性质的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地块成功挂牌入市。该地块位于德化县美湖镇美湖村,面积1.6亩,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期限为40年。

试点地块原为美湖中学部分用地,于2011年起闲置,地上房屋破旧,存在安全隐患。为有效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最大化,德化县自然资源局、美湖镇政府和美湖村村委会多次走访入户,调查群众入市意愿,推动地块入市交易。该地块入市后,拟建设鑫阳矿业应急救援基地,作为矿山救护小队驻地经营项目,面积950平方米,计划投资额400万元,主要从事应急救援装备等经批准经营业务。

作者:吴倩倩

文字编辑:方正飞

新媒体编辑:曲冰洁(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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