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金罚决字〔2024〕1号)

2024-01-16 14:31:14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金罚决字〔2024〕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浙金罚决字〔2024〕1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毛韵喆(时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债券承销业务与债券交易/投资业务间“防火墙”建设不到位;余额包销业务未严格执行统一授信要求;包销余券处置超期限;结构性存款产品设计不符合监管要求,内嵌衍生交易不真实;本行贷款及贴现资金被用于购买本行结构性存款;理财资金用于偿还本行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10万元

二、对毛韵喆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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