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 大市场

2024-01-16 17:06:07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新修订的《河北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

2018年7月,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河北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规范全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小餐饮单位食品安全。5年来,随着小餐饮单位数量的迅速增长,小餐饮登记管理部门职责不明确、登记时限较长、登记与监管衔接工作不通畅等问题逐渐突出,亟待进一步完善小餐饮登记管理工作。

新《办法》完善了小餐饮定义,明确小餐饮是指具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不足50平方米,经营规模小、经营条件简单,未达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者。不合法的、临时的经营场所不在小餐饮登记范围内;大于或等于50平方米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办理小餐饮登记证。

新《办法》明确小餐饮登记管理部门职责。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全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工作。设区市行政审批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内小餐饮登记管理工作。县(市、区)行政审批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小餐饮登记工作,保障小餐饮食品安全。

新《办法》压缩小餐饮办理时限。小餐饮经营者申请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小餐饮登记证时,小餐饮登记部门应当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未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小餐饮登记证的,小餐饮登记部门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作者|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刘永

编辑|杨丽

审核|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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