蜚蠊、鳄雀鳝……抵御“偷渡客”入侵,这4点要牢记
转自:中国科学报
文|赵序茅(兰州大学生态学院青年研究员)
近日,中山港海关在中山港口岸的进境原木中截获拉丁蠊属蜚蠊种,为全球首次报道的新物种。
蜚蠊是海关口岸监测的重要病媒生物之一,具有极强的适应力、繁殖力,作为外来物种很容易对入侵地生态环境造成威胁,还可能携带未知病原体传播疾病,危害人类健康。
近年来,外来物种入侵事件持续升温。前段时间,有报道称北美外来物种鳄雀鳝现身多个省份,河南平顶山汝州市中央公园为了抓捕鳄雀鳝,甚至不惜将湖水抽干。
外来物种入侵可以通过食物链或者种间关系,影响本土物种生存,降低物种多样性,威胁当地生态系统的稳定,还可能威胁本地的人畜生命财产安全。
比如红火蚁可以对人畜健康造成伤害。还有些外来物种不仅威胁生态系统,还会传播疾病,造成严重的社会经济损失。
全球有超过25%的物种灭绝事件与外来物种入侵有关,全球每年因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经济损失均超过数千亿美元。
截至目前,我国外来入侵物种有近800种,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9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已经确定的外来入侵物种达660多种,每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2000亿元。
中国的外来入侵物种组成包括植物、动物和少量微生物,其中植物种类最多,这些入侵物种大多来自美洲,其次为欧洲。这主要是因为美洲、欧洲和中国气候相似度高,外来物种可以更好地适应中国本土气候环境条件。
外来物种进入中国的途径主要有三条。
第一,人为引进。由于过去我们对外来物种入侵的威胁认识不够,一半以上的外来物种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进入的。
中国过去几十年引进的养殖物种、观赏物种、药用物种、粮食、蔬菜、木材树种等,常因管理不善逃逸,或者被人类有意无意地放生,比如巴西龟、福寿螺、牛蛙等。
第二,作为引进物种的伴随种,跟随贸易产品入境,以及因监管不严造成的入境。
比如,我国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从美洲国家进口的粮食中混入假高粱这一外来物种。
另有一些外来物种是通过船舶、火车等“偷渡”而来的。
第三,自然扩散。对于自然扩散的物种造成的入侵,在学术界存在一定的争议。
如果是自然扩散的不应该纳入外来物种入侵行列。
然而外来物种的扩散极其复杂,可能存在人为引进后又自然扩散的模式。
比如,原产北美的麝鼠被人为引入欧洲,随后经过人类的放养或者逃逸形成自然种群,在欧洲属于外来物种入侵。
这个外来物种又分别沿着中国西北和东北两端边境的河流自然扩散至我国境内。
针对当前中国的外来物种入侵现象,笔者有如下建议。
首先,健全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外来物种入侵的防治,中国从2022年8月1日起实行《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外来物种防控的管理办法,法律在源头预防、监测预警、治理修复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但在具体管理和实施的过程中,还需要不断细化、完善。
其次,加强外来物种风险等级评估建设。
对于外来物种不能“一刀切”,要对其入侵风险等级进行科学评估。关于外来物种入侵的风险,一是看其生存和扩散能力,比如这个外来物种扩散能力越强,其危害性可能就越高;二是看对于本土物种的危害程度。
比如,前面提到的鳄雀鳝这个物种对于本土物种危害极大,因此其入侵后带来的危害就大。
我们本土也出现了很多鹦鹉类鸟类,这些也属于外来入侵物种,但其危害程度相对较低。
因此,加强风险等级评估和预测,可以更好地、有针对性地预防和控制外来物种入侵。
与此同时,要预测和评估当前以及未来气候变化条件下外来物种的入侵热点,进行预见性防范。所谓的入侵热点是指环境条件适合大量外来物种生存的地区。
了解外来物种在全球的入侵热点,制定早期监测和快速反应措施,并优先采取保护措施,对减轻和防范外来入侵动物对生物多样性的入侵危害至关重要。
再次,保护好本土生态环境,筑起抵御外来物种入侵的生态长城。
抵御外来物种入侵,“解铃还须系铃人”,不能只依靠人类的捕杀。我们要保护好当地的生态,形成抵御外来物种入侵的一道屏障。
中科院动物研究所李义明团队,研究了全球11个类群共计894种外来动物在全球19万个陆地自然保护区的入侵现状,外来动物只入侵了9.1%的保护区,而89.4%的保护区周边10千米地带已出现外来入侵物种的野生种群。
这表明自然保护区在防控外来物种入侵方面发挥了主要作用,且保护区建立越早,当地物种多样性越高,防控外来物种的效果越好。
最后,加强公众科普教育,增强公众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的意识。
由于外来物种种类多,进入途径广,防控涉及面广,因此要加强对公众的科普教育,提高公民的科学素养。
比如,放生问题。中国境内有相当一部分外来物种入侵是由于当地群众人为放生造成的。
因此要在加强对外来物种尤其是对观赏的外来动植物进行管理登记的前提下,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
《中国科学报》(2022-11-16第3版 领域原标题为《“偷渡客”带来的外来物种入侵思考》)
编辑|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