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11-16 02:52:08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090证券简称:华润材料公告编号:2024-053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29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4日起45日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3033

3.联系人:崔浩

4.联系电话:0519-85778588

5.联系邮箱:crcchem@crcchem.com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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