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黑校车” 广州校车注册登记主体需提供身份证明

2022-12-16 23:32:46 - 新快报

《广州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审议通过

新快报讯记者黄闻禹报道广州每天有20余万学生乘坐校车上学,如何保障学子上学路上的安全,一直备受关注。日前,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简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明确限定了校车注册登记主体需提供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身份证明,杜绝了“黑校车”出现。并要求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校车进行实时监控并保存记录,保存期不低于30日,且校车每半年需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治理“黑校车”:

对校车的注册登记主体进行了限定

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8月31日,广州全市共有已领取校车标牌的校车3000余辆,每天20余万学生乘坐校车上下学。而“黑校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用于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就在于注册登记环节,任何主体均可购置专用校车并上牌登记。

为从源头遏制“黑校车”,增强校车注册登记制度的可操作性、实效性,《管理规定》对校车的注册登记主体进行了限定,明确了为校车申请注册登记应提供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身份证明。未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不予办理。

《管理规定》中所称校车,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学龄前幼儿和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其中,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使用幼儿专用校车。

规范校车运行:

校车需具备实时监控,保存期不低于30日

根据《管理规定》,校车需要安装实时监控车辆机械性能、电气性能、行驶线路、行驶速度以及车载人员等信息的行驶记录装置。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通过行驶记录装置监控平台,对校车运行进行实时监管。

监控平台需与全市的校车动态信息监控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车况、偏航实时监管。监控记录保存时限不少于30日;涉及安全事故的,监控记录保存时限不少于3年。同时,学校应将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校车的发车和到达各接送站点的运行信息告知学生监护人。

按照规定,校车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未按时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校车不具备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条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收回校车标牌,并通知许可机关撤销该校车使用许可。

《管理规定》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禁止借用、冒用、盗用和伪造、变造校车标牌。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将被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