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新规,最高支持1亿元!

2024-12-16 17:37:40 - 政府网站

转自:惠州发布

日前,新修订的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

引进培育科技人才(团队)的实施办法》发布,

对2022年发布的实施办法进行了调整优化。

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业团队项目

资助档次进一步细化,由3档调整为5档;

新增“经市政府同意新建的

新型研发机构共建方案中确定引进的科技人才”,

对共建新型研发机构予以重点支持;

扩大申报单位可申报范围,

增加科技型中小企业

……

01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项目按5档给予资助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和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以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集聚科技人才(团队),2022年12月,我市实施《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引进培育科技人才(团队)的实施办法》,今年,又结合实际对这一《实施办法》进行了优化调整。

根据新修订的《实施办法》,科技人才(团队)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战略科学家团队、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业团队。市科学技术局以项目形式资助科技人才(团队)入选者创新创业。

其中,战略科学家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立项,并且根据团队的创新影响力、投入程度以及预期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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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按A、B、C、D、E五档分别给予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助,分五年等额发放。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给予50万元资助,分五年等额发放。“资助资金60%用于支持入选人才开展科研工作,40%用于入选人才个人生活补助。”市科技局人才科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业团队项目,则按A、B、C、D、E五档,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分三期拨付。

“对创新成果有重大突破、后续有突出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业团队项目,在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其后续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后,可对团队项目给予持续支持,项目资助经费最高可追加至3000万元。”该负责人进一步补充说。

02

重点支持共建新型研发机构

记者发现,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亮点颇多。为充分吸纳优秀人才,激发科技人才(团队)创新活力,对于申报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曾在重点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担任学科带头人、项目带头人,或曾在知名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担任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申报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对由惠州推荐申报入选国家、省重大人才计划(项目)的人才和团队,按照国家或省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支持,配套资金按国家或省补助资金同期数、同比例、同类目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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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修订,主要结合我市的战略部署进行了优化调整。”市科技局人才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比如,新增“本办法主要支持惠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围绕开展基础研究、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等方向引进培育科技人才”条款,对支持对象范围有更明确的规定;新增“经市政府同意新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共建方案中确定引进的科技人才(团队),符合申报条件的,按本办法规定由专家评审确定资助档次予以资助”条款,对共建新型研发机构予以重点支持。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重点关注科技型中小企业,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业团队项目申报条件中,都扩大了申报单位可申报范围,增加了科技型中小企业。

此外,新修订的《实施办法》细化了资助档次,更为精准予以分类支持。为进一步支持人才开展科研工作,将此前的安家补贴调整为个人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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