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第22期)

2024-12-16 16:21:55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第22期)

近期,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对房山区7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阎村南源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天山之恋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南坊村

当事人食品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经营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2、北京锦裕夺夺粉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夺夺粉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28号院(龙湖熙悦天街)

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食品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3、北京红福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早点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任营村

当事人未专池专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4、北京翠竹青松餐厅

招牌名称:德味轩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兴礼村

当事人后厨环境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5、北京伊安福商贸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早点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薛庄村

当事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健康证明过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6、北京明德服装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北京明德服装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果各庄村

当事人未专池专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7、北京和裕八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大肚饺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鲁村

当事人后厨从业人员工作衣、帽着装不规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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