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富文:加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

2023-03-16 14:42:06 - 媒体滚动

巩富文:

加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

巩富文:加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

“我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已经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但在数字技术创新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数字经济的普惠性、公平性和安全性如何实现等现实问题,都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亟需司法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提交了有关数字经济安全可持续发展的提案,建议构建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司法保障制度,其中,促进数字经济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调发展是重点之一。

“数字经济需要通过司法保护维护数字正义、数字权益和数字安全。”巩富文介绍,在不少个案中,他看到伴随数字经济发展而产生的数字鸿沟、算法歧视、破坏隐私、侵犯知识产权、滋生黑灰产业等问题。司法部门通过在个案中阐明规则,发挥引领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发展的积极作用。“比如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的新疆雪山果园食品有限公司诉西安彩虹星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针对发布不实或误导性短视频,以对产品测评之名行营销之实的行为,厘清了经营主体发布测评短视频的性质,明确了该类行为的法律边界,对规制短视频带货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互联网市场经济环境具有借鉴意义。因此,该案也入选了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巩富文指出,数字经济科技创新具有更新快、迭代升级迅速等特点,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技术、伦理和价值的多重冲击。

同时,由于数据拥有能够跨境流动的特点,侵权行为涉及面广、隐蔽性强,给法律完善和司法实践都提出了新的疑难问题。数字经济发展所衍生的问题也是法律研究应更多关注的方向,让数字经济在法律原则的指引下健康均衡发展。

巩富文还建议,应推进数字经济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调发展,妥善解决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既支持以信息数据为基础的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发展,又注重以个案裁判明确行为规则和边界,保持平台创新活力,遏制滥用市场垄断地位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重点对超级数字平台强化监管。(本报记者 杨柳)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编辑:邵京京责任编辑:吕可珂审校:崔静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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