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博源电力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3-03-16 16:13:55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青市监执四处罚字〔2022〕75号),涉及天津市博源电力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博源电力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案
天津市博源电力设备技术有限公司
911201107548147135
王树风津青市监执四处罚字〔2022〕75号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罚款1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主动履行15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