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王春燕、李振雄提起公诉

2023-03-16 22:51:57 - 云南网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春燕(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春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春燕利用担任嵩明县委书记、昆明市副市长、昆明市委常委、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李振雄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怒江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振雄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怒江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振雄利用担任昆明昆机集团建筑经营公司经理,昆明昆机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裁助理,十四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云岭先锋”微信公众号

编辑:曹路遥代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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