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燃杂树堆“开路”引发森林火灾,安徽舒城失火案被告人获刑三年六个月

2024-04-15 23:44:24 - 四川在线

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近日,安徽省舒城县法院审结一起失火案,被告人程某被判犯失火罪获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赔偿因失火行为造成的损失81982元。

2023年3月6日,被告人程某骑人力三轮车至当地某山场采挖映山红,采挖结束返回途中遇到一杂树堆,为方便行走,遂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杂树堆,并在未确保熄灭火源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后火势变大,引发森林火灾。

经调查,此次火灾森林过火面积236.04亩,主要为疏林地、灌木林地和竹林地等,其中受灾森林面积为12.34亩,林木损失约47.96立方米,受损林木折合人民币81982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某过失引起森林火灾,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等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在山林中使用明火,一不小心,就可能闯出大祸。

今年3月,广东梅州梅县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烧蚂蚁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件。被告人杨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23年3月,杨某在梅县区某山场使用打火机烧蜂橱内的蚂蚁,不慎引起山火。经鉴定,过火面积为6.901公顷,其中林地面积6.1393公顷。案发后,杨某支付了11658.94元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赔偿金。

(总台央视记者赵雨彤)

原标题:安徽舒城失火案被告人获刑三年六个月赔偿8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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