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校车企业实施现金补贴
5月16日,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教育局一级调研员吴伟华解读哈尔滨市针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校车企业的纾困措施。
吴伟华介绍,本轮本土疫情给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校车企业经营带来了困难和压力,哈尔滨市政府出台的《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其中第27、28项就是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校车企业的纾困措施。
今年年初以来,受疫情反复影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出现了办园资金紧张、教师流失等办园实际困难。为进一步纾解普惠性幼儿园遇到的困难,哈尔滨市决定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政策。参照“省定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每年每生600元的标准”,对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截至哈政规〔2022〕5号文件发布之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已经认定的、仍正常办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均可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向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区(县、市)教育局进行材料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程序履行资金拨付手续。
受本轮疫情影响,哈尔滨市中小学、幼儿园停课,校车停运,校车企业出现了运营资金紧张、运营规模萎缩、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流失等现象,对校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为进一步缓解校车企业的运营压力和配备校车学校(幼儿园)的办学压力,哈尔滨市决定实施校车纾困补贴政策。对受本轮疫情影响停运的校车按照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2个月补贴,即每台校车按照186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在哈政规〔2022〕5号文件发布之日前,受本轮疫情影响停止运营的合法合规校车均可申请。九区范围内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配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组织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有关程序履行资金拨付手续。县(市)的校车纾困补贴工作,由县(市)政府统筹组织,县(市)教育局(校车办)具体实施。
(总台记者王海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