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40证券简称:跨境通公告编号:2023-024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
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5月12日,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跨境通”)收到债权人尹杰(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太原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申请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公司尚未收到太原中院的通知,该申请能否被太原中院受理,公司是否能够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果太原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太原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债权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情况
2023年5月12日,公司收到申请人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于2023年5月10日向太原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申请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通知。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尹杰
身份证号码:220521******04****
住所地:吉林省通化县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因公司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债权人卢建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下称“上城区法院”)提起诉讼,上城区法院于2021年12月10日作出(2021)浙0102民初64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卢建归还借款本金8,182,485元、支付违约金或逾期利息(1、以3,272,994元中未归还部分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自2021年4月9日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2、以4,909,491元中未归还部分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的标准自2021年4月9日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律师费、财产保全担保保险费。
2022年1月8日,卢建将(2021)浙0102民初6457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对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申请人。申请人对公司享有合法债权。鉴于当前公司的财务状况,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申请人支付上述款项。
(三)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3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460463205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南路632号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与销售;进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仓储服务(除危险品);物流基地、物流中心的管理;包装服务;批发零售针纺织品、服装、缝纫机械、服装原材料、百货、皮革制品、家俱、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化用品、五金交电、建材(林区木材除外);服装加工、生产;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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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整申请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如太原中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相关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重整计划执行完成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四、公司董事会对于被申请重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提请债务人进行重整。重整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通过对其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使企业摆脱财务困境,获得重生的司法程序。截至目前,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完成重整,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如法院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债务化解方案,同时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实现重整工作顺利推进,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计划。
六、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太原中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相关通知或裁定,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太原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太原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太原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0证券简称:跨境通公告编号:2023-025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
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12日,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跨境通”)收到债权人尹杰(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太原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申请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公司尚未收到太原中院的通知,该申请能否被太原中院受理,公司是否能够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自查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自查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都在正常履行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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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太原中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相关通知或裁定,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太原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太原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太原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