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起步价12元规定将过期,广州决定……

2023-05-16 12:31:39 - 新快报

5月14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挂出了《关于延长巡游出租车运价政策文件有效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施行五年的政策延期1年,出租车起步价12元,续租价每公里2.6元保持不变。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原通知已平稳实施近5年,有效地调节了巡游出租车运输市场,价格杠杆作用充分发挥。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将《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8〕7号)延长有效期1年,并对不涉及实体内容的个别文字表述、管理部门名称作必要调整。

出租车起步价12元规定将过期,广州决定……

根据通知,巡游车运价实行同城同价,具体标准为:起步价:首3公里12元;续租价: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2.6元;候时费:巡游车营运时速低于10公里,每小时44元;返空费实行阶梯附加,15至25公里按照续租价加收20%,25公里以上按续租价加收50%;增设夜间服务费(23:00-次日5:00),按续租价加收30%。

通知提出,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广州巡游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按照2017年车用LPG零售价格和巡游车行业营运相关数据测算,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调整为:

车用LPG零售价格每变动0.69元/升时,巡游车起步价相应同向变动1元。基准气价区间为3.51元/升至4.20元/升(基准气价区间中点为3.85元/升),基准气价区间对应的巡游车起步价为12元/3公里。联动周期采用滚动计算方式确定燃料价格加权平均值,每月对过去6个月的燃料价格加权平均,当加权平均燃料价格达到运价联动启动点时相应调整运价。每两次运价调整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达到启动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条件时,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发文执行,并在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告实施,不再另行召开价格听证会。上述联动机制不适用于新能源巡游车。

通知自5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已调整计价器并更换明码标价签的巡游车按该运价标准执行。

新快报记者王彤

编辑:何延国校对:任倩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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