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章制度不能成为“家法”

2024-05-16 06:57:09 - 深圳特区报

企业规章制度不能成为“家法”

据江苏新闻报道,江苏一公司规定,如果团队主管完不成当天的业绩考核目标,当晚就必须夜跑10公里,或爬84层楼梯,如果不立即执行并打卡签到,就可能被约谈甚至劝退。经法院查明,该公司制定的日考核目标过高,侵犯了原告等人的人身权利,属于体罚。

企业的规章制度,应该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好的企业“家规”能够指引企业前行,激励员工奋进,但若以“规”之名,欺辱员工,不但涉嫌违法,也不利于企业自身长远发展。希望企业能够在尊重员工的基础上,设计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而不是“任性而为”,让“家规”变成整人的“家法”。

首席编辑冯大美/图赵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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