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追踪丨专家:“龙池”旅游“一刀切”禁止不现实,应重新引向正轨

2024-05-16 17:03:10 - 四川在线

问政追踪丨专家:“龙池”旅游“一刀切”禁止不现实,应重新引向正轨

四川在线记者蒋京洲

市场对龙池旅游有相应需求,简单化“一刀切”禁止不现实

“相较于别的‘野景点’,龙池国家森林公园有其特殊性。因为它曾经长期作为正规景点开放,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这里有旅游资源,市场也有相应的需求,就会催生这样的旅游行为。因此想简单化一刀切禁止是不现实的。”对于“龙池”现状,王冲这样分析。

王冲认为,龙池现在的市场活动和市场需求已经存在的情况下,如果想用“一刀切”的方法去简单管理,会催生更多的乱象。“就比如收费问题,你不让村民搞,他这样变相搞;再比如安全问题,如果游客在当地出了事,政府也不可能完全脱得开责任。”

“虽然龙池国家森林公园临近大熊猫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即便是在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内,也并不是不能搞文旅项目,而是要因地制宜,在管理要求的范围内去搞。”王冲说。

问政追踪丨专家:“龙池”旅游“一刀切”禁止不现实,应重新引向正轨

记者查阅到,按照《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办法》,允许“经依法批准的与生态旅游、生态体验、自然教育、科考探险、文化展示活动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

王冲举例告诉记者,例如雅安市的龙苍沟、邛崃的天台山都与大熊猫国家公园重叠,当地也打造了比较知名的旅游景点,并且获得了良好的收益。因此,王冲认为政府应该积极主动、大胆地负起责任来,适应旅游市场发展需要,也适应老百姓致富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处理好投资方、政府和村集体及个人的利益关系,把龙池的旅游市场引向正轨。

管理和收费两个方面问题,需要在具体操作层面明确

“临近国家公园或自然保护区的‘野景点’,由当地社区自发收费管理的情况,在很多地方都存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研究员李晟之告诉记者,类似的矛盾其实在成都范围,包括大邑、都江堰、彭州等地更为突出。因为相较于其他地方,这部分区域的人口密度更大、交通条件更好,因而旅游活动的需求和便利性也就更大。

“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坏事。”李晟之表示,在《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3—2030年)》中,就有明确提出“建立并全面实行大熊猫国家公园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四川作为规划试点区域,当地居民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周边开展生态体验,当地老百姓迎合市场提供服务并收取合理费用,我认为是符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这样一个大方向的。”李晟之说。

“但确实要优化管理,防止给国家公园管理带来诸如垃圾、火灾、外来物种、取土、无序采集等问题。”李晟之说,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他认为至少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明确。

一是管理问题,即能开展什么活动?怎样开展活动?

“在我个人看来,可以开展一些生态体验、自然教育等方面的内容。”李晟之认为,在不搞大开发、破坏当地生态原貌的前提下,适度打造一些旅游项目,龙池国家森林公园这样的区域在政策上是允许并可行的。关键是要做好生态监测,动态了解人为活动造成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二是收费问题。

“国家公园规划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统筹协调、和谐共生。强化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有机结合,推动国家公园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因此,李晟之认为并不是不能收费,而是怎么收、怎么用才能最大体现这一原则,要解决好收入的管理和分配问题。

“比如,我建议可以由村集体或者村民小组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形式,统一进行收费管理,并公开收费构成和使用情况。”李晟之说,收入的资金走向要清晰明了,尽量做到让当地社区的老百姓公平受益,同时要把这个钱用于合理的途径,取之于保护用之于保护,让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同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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