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南宁人社讲坛”首次开进高校
劳动合同里的工资是否写清楚具体构成部分,是否明确绩效、补贴等福利待遇的算法构成?这些与劳动者息息相关的问题,往往在合同里被一笔带过,从而埋下劳动纠纷隐患……5月16日,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广西大学公开审理一起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争议的案件,这是2024年第三期“南宁人社讲坛”暨第一期“南宁人社法治讲堂”首次开进高校以案说法。
当天上午,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一间教室,临时变成了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流动仲裁庭。该起案件双方为申请人姜先生与被申请人某某(广西)投资有限公司。姜先生称,他原是该公司的置业顾问,从事房地产销售工作,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为3000元,并注明月度绩效奖金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确定。姜先生表示,公司制定有奖金激励机制文件,对他进行考核并发放相应的奖金。2023年6月,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因奖金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发生争议。2023年底,姜先生向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就自己的主张进行了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现场主办仲裁员潘晓萍就争议焦点“被申请人是否存在扣发奖金、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进行了仲裁庭调查。整个庭审公开公正、秩序井然。经过1个多小时的开庭审理,仲裁庭宣布将择日在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作出裁决。
庭审结束后,潘晓萍结合案例和日常办案实践,向旁听的大学生讲解了调解仲裁程序、劳动维权注意事项、实习或就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等。比如,在工资待遇方面,需明确知晓工资具体构成,可让用人单位出具薪酬确认单,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可有效避免推诿扯皮事件发生,更好维护自身劳动合法权益。此外,日常工作中除了要有效保存劳动合同之外,还可以保存供职记录。如工作牌、社保缴存记录、工服、考勤打卡信息等,这些都可以作为劳动争议纠纷发生的证据。
大学生“沉浸式”体验庭审,收获现场版普法知识。何碧婷同学表示,现场观摩仲裁庭审理案件,提高了大学生们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识,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劳动争议案件发生。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新闻客户端记者彭媛媛文/图
编辑|蓝梦
校对|卢小青
审核|奚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