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充电引发火灾导致5人死亡 北京通州一电动车主因失火罪获刑5年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见习记者王巍北京报道
2021年7月北京通州区发生火灾导致5人死亡,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今日从北京高院了解到,该火灾是因为被告人张庆宝违规在室内给充电车充电引发的,通州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张庆宝有期徒刑5年。
记者从北京消防总队了解到,从近期火灾事故调查结果来看,电动自行车二手电池、“超长续航”拼装电池、超期服役电池在非充电状态下,发生起火爆炸的警情占整个电动自行车火灾的70%。北京消防提醒,为避免火灾风险,电动车务必停放在室外,利用室外充电桩或充电柜进行充电。
通州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庆宝自2021年7月开始租住在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多次在室内直接或以“飞线”的方式给其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同年9月20日0时30分许,被告人张庆宝在屋内南侧阳台再次给蓄电池充电,3时许,蓄电池发生爆炸引发火灾,致使居住在被告人张庆宝楼上的李某某等5人被烧死或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楼道、外墙和室内安装装饰火灾损失人民币98174元。被告人张庆宝在灭火未果后报警,后在现场被民警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审查。
通州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庆宝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安全意识淡薄,无视相关管理规定,在室内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引发重大火灾,造成五人死亡,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张庆宝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及其犯罪后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在量刑时予以综合考虑。根据被告人张庆宝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6月16日,记者从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近一个多月内,全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32起,其中4起发生在室内,所幸发现和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从近期火灾事故调查结果来看,电动自行车二手电池、“超长续航”拼装电池、超期服役电池在非充电状态下,发生起火爆炸的警情占整个电动自行车火灾的70%。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一旦发生“热失控”,在燃烧爆炸过程中,电池盒内的电池芯四处飞溅“喷火”,直至锂电池化学反应结束,进而引燃室内可燃物造成火势扩大蔓延,且其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因此,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室内起火,极易造成亡人火灾。
北京消防表示,为了避免火灾事故,呼吁消费者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并务必停放在室外,利用室外充电桩或充电柜进行充电。同时,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会同市委宣传部,制作发布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海报和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手册;全市累计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口13.47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