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集中隔离期间损害房间物品并跳窗逃离,居家隔离再滋事被判一年六个月

2022-06-16 09:57:41 - 北京青年报

6月16日,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近日,山西省沁水县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的寻衅滋事案,被告任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2年1月19日,被告人任某某从外省返回沁水后,按规定进行集中隔离。

1月19日23时至20日凌晨3时,任某某因多次索要打火机未果,酒后肆意滋事,在被隔离人员微信工作群内随意辱骂工作人员,并在损坏隔离房间物品后,跳窗逃离了隔离场所,乘车返回家中。

在居家隔离期间任某某酒后生事,将疫情防控办安装在其家中的监控设备砸坏,擅自打开房门外出,损坏居住小区的楼道门、窗户玻璃等物品。在派出所民警处警过程中,任某某对民警进行辱骂,并从楼上向民警扔酒瓶,手持菜刀追逐、恐吓处警人员。期间,将他人停放在楼下的轿车和电动车损坏,翻越围栏离开居住小区,砸碎村委会办公室和医务室玻璃,踢踹派出所大门,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控制。

经鉴定,被毁损的电视机等物品价值3927元。案发后,被告人任某某亲属代其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某持凶器追逐、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其亲属代其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综合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北京青年报记者匡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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