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县农丰种植专业合作社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罚款0.2万元

2024-06-16 09:30:20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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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九龙县农丰种植专业合作社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国家税务总局九龙县税务局罚款0.2万元。

据公告内容,九龙县农丰种植专业合作社未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和报送纳税资料的要求,从而触犯了法律规定,遭到国家税务总局九龙县税务局的罚款处罚。

九龙县农丰种植专业合作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构成了违反税收管理的违规行为。从公告结果来看,合作社需要支付相应的罚款,金额为0.2万元。

九龙县农丰种植专业合作社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罚款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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