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千!对电动车动手脚,台州一店主被查!警方提醒:这样做很危险

2022-07-16 21:12:06 - 北京青年报

导语:2020年7月1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也加大了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消除安全隐患

对电动自行车违法改装

和加装等违法行为

台州交警:绝对不允许!

近日

因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等

影响车辆安全性能部件

路桥一电动自行车经销商

被罚5000元

蓄电池组浙品码不符

电池超重17斤

7月13日,在前期对辖区某电动车销售点涉嫌更换已登记注册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组调查摸底后,台州市车辆管理所路桥分所组织警力来到路桥峰江陈某家中。

面对到来的不速之客民警,陈某一头雾水,当民警告知其购买后的电动自行车存在更换蓄电池组嫌疑时,陈某连连喊冤,并表示自己是通过正规商家购买的,而且手续齐全。

罚款5千!对电动车动手脚,台州一店主被查!警方提醒:这样做很危险

在车主陈某的见证下,民警对其名下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发现实车的蓄电池组浙品码和车管所档案登记的蓄电池组浙品码不符,且实车蓄电池组为48V20AH,而系统登记的蓄电池组为48V12AH。

随后民警将该车送至非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查验区进行查验,经查验称重,该车实车电池为49斤,而系统记录原电池为32斤,超重17斤。

罚款5千!对电动车动手脚,台州一店主被查!警方提醒:这样做很危险

警方提醒:蓄电池的电压和容量改变后,与原车电源线参数也不再匹配,过压过流都有可能引起电池着火。

经销商擅自更换蓄电池组

被处罚款5000元

为了查清事实真相,路桥分所民警经过深入调查,事件终于水落石出,原来是经销商张某为便于销售,将卖给陈某的电动车在非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上牌后并没有立刻交付给陈某,而是将电动车蓄电池组进行了更换,然后再交付给陈某,陈某的确不知情。

罚款5千!对电动车动手脚,台州一店主被查!警方提醒:这样做很危险

7月14日,台州交警部门依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对张某“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部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处罚。

法律链接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禁止实施下列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一)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二)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组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部件的;

(三)拼装电动自行车或者将无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四)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的。

禁止驾驶具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拆除或者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拼装车辆,责令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的装置;驾驶拆除或者改变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驾驶人拒绝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装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车辆,在代为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装置后及时退还车辆。恢复限速装置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加装或者改装的装置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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