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7月29日至31日召开

2024-07-16 07:22:18 - 扬子晚报

交汇点讯7月15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7月29日至31日在南京召开。

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7月29日至31日召开

会议建议议程为:审议发展规划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

审议数据条例草案、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地下水管理条例草案、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草案、省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审议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议省政府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

审议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太湖流域工业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

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和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审议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

审查批准南京等市9件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审议人事任免案。

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7月29日至31日召开

会议还研究审定了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方案。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陈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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