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实施意见 关爱困境儿童从“心”开始

2024-07-16 07:31:07 - 南宁晚报

本报讯(记者彭媛媛)近日,广西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完善检测与评估机制、实施心理健康干预与治疗、跟进服务帮扶等方面制定关爱措施。

困境儿童大多数存在于留守儿童家庭、困难家庭等情形下,他们时常处于家庭教育功能缺失的状态,导致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如何提升困境儿童家庭教育功能,是当前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

此次广西出台《实施意见》通过宣传教育、心理评估、早期干预等方式,提高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心理健康意识和能力,减少困境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其中,明确县级民政部门要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结合日常工作,重点关注困境儿童面临的学业压力、经济困难、家庭变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及时掌握困境儿童心理关爱服务需求;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密切家校合作,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向家长、校长、班主任和辅导员等群体提供学生常见心理问题操作指南等心理健康“服务包”。

各地民政部门要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为机构内儿童提供关爱帮扶。建设好自治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线、广西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服务平台,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等衔接递进、密切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等。

对于民政部门监护的困境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明确要与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畅通困境儿童心理咨询、就诊通道,确保有需求的困境儿童能够得到及时诊断、及时治疗;对患有精神障碍且经过门诊或住院治疗的困境儿童,出院回归社区、学校后,各地民政、教育等部门给予精准关爱服务,努力为困境儿童创造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的环境和条件。

此外,《实施意见》明确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作用,加强儿童精神专科和心理咨询门诊建设,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置心理咨询室,拓展服务内容,增强服务能力,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提供专业关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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