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交警发布“致家长一封交通安全信” 提示暑期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2024-07-16 15:18:33 - 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饶俊华)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致家长一封交通安全信”,提示暑期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乌鲁木齐交警发布“致家长一封交通安全信” 提示暑期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沙依巴克区交警大队联合环卫路街道马料地社区,共同开展“暑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让辖区孩子们学到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记者饶俊华摄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王琦介绍,“致家长的一封交通安全信”围绕着少年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交通情景进行提示,叮嘱学生过马路时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原则;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不要将身体部分伸出车窗外;不乘坐超员、无牌无证车辆等。

乌鲁木齐交警发布“致家长一封交通安全信” 提示暑期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内容详实实用,我要把它贴在女儿书桌前。”市民李涛说,暑假里女儿常和同学相约外出,这封信里把各种交通情景中的注意事项都说清楚了,可以帮助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这些常见交通安全隐患要注意

第一,乘车时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车辆快速行驶过程中,任何伸出窗外的肢体若不幸与树枝、车辆及其他物体发生擦碰,将造成极大伤害,甚至危及生命。

安全提示:小朋友们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一定不要把头、手或其他身体部位伸出窗外,包括汽车天窗。

第二,未满12周岁骑车上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6周岁。

安全提示:孩子对复杂的交通环境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驾车上路需达到法定年龄,监护人要做好教育和引导。

第三,驾车出行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夏季高温天气条件下,封闭汽车的车内升温极快,若不慎将孩子留在车内,短时间便会造成中暑、窒息甚至死亡。近年来此类悲剧时有发生,家长们应该予以重视。

安全提示:家长及监护人在携带孩子驾车外出时,不可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离开。此外,家长应该教育孩子简单的车内遇险自救方法,包括从内部打开车门、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按压喇叭等。

第四,骑车带孩子时未佩戴安全头盔。部分家长选择驾驶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出行时应做好充足的安全措施。为孩子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有效保护头部,降低发生交通意外时受到的伤害。

安全提示:要为孩子选购合适正规的安全头盔,在携带孩子骑行前佩戴好头盔,系好卡扣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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