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向菲律宾提交限期撤离仁爱礁"时间表"

2024-07-16 16:38:54 - 观察者网

编者按:近期中菲南海对峙事件引发全球关注,菲律宾试图再次借助域外大国的支持,在南海问题上不断挑衅我国在南海的权利和主张。2024年7月11日,由华阳海洋研究中心、中国南海研究院和中国国际法学会联合撰写的《南海仲裁案裁决再批驳》报告在北京发布。

在发布会上华阳海洋研究中心理事长吴士存表示中国绝不会默认菲律宾对仁爱礁的非法“坐滩”、试图永久控制放任不管,因为一旦菲律宾如愿以偿,将助长其在诸如黄岩岛、仙宾礁、铁线礁等其余岛礁采取新的冒险性行动,从而进一步加剧海上紧张局势,所以“放任不管“的负面影响太大。他提出,必须要“考虑一劳永逸的办法”破解仁爱礁“困局”。

针对仁爱礁问题,观察者网与吴士存先生进行了深入交谈。以下内容根据谈话录音整理而成。

【文/吴士存,整理/观察者网唐晓甫】

1999年5月9日,菲律宾海军以一艘二战时的坦克登陆舰驶往仁爱礁,以“机械故障,不得已在仁爱礁西北侧礁坪坐滩”为由,开始对仁爱礁进行“实际控制”。此后,在中方的压力下,菲方曾多次承诺拖走这艘军舰,但始终没有兑现承诺,还企图加固军舰,以实现对仁爱礁的永久占领。

如今25年过去了,将来这一事件朝着何种方向演化尚难以预测。上个月我在美国进行学术交流,有美国学者对中菲在仁爱礁问题至今没有找到妥善处理的办法而如此消耗精力表示难以理解。按他的逻辑,中国早就应该以“快刀暂乱麻”的方式结束与菲方在仁爱礁的“猫鼠游戏”了。

中国应向菲律宾提交限期撤离仁爱礁"时间表"

事实上,这位外国学者的疑问也反应了国内一部分人的观点。尤其是在7月8日自然资源部南海生态中心和自然资源部南海发展研究院共同编制的《仁爱礁非法“坐滩”军舰破坏珊瑚礁生态系统调查报告》和11日华阳海洋研究中心、中国南海研究院和中国国际法学会联合撰写的《南海仲裁案裁决再批驳》报告正式发布后,国内有不少学者提出了类似的问题。

我认为,仁爱礁对中国、对整个国际社会、以及对南海周边国家来说,是一个仍在流血的伤口,必须考虑一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尽快把“血”止住。

仁爱礁作为南沙群岛的一部分,本来处于无人驻守的状态,所以结束对峙状态,恢复仁爱礁原有无人居住的状态,符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下简称《宣言》)精神,即不在无人居住的岛、礁、滩、沙或其它自然构造上采取居住的行动。中国对仁爱礁采取行动既是维护南沙群岛领土主权的完整性,也是维护《宣言》的严肃性。

7月11日我们在北京发布《南海仲裁案裁决再批驳》报告,是基于菲方长期以来依据裁决巩固非法所得、扩大侵权范围,并以裁决为抓手炒作“中国侵犯菲律宾专属经济区权利”、违反“君子协定”、抹黑中国正当的维权行为等诸多因素的考量。

如果中国不尽快对仁爱礁采取恢复平静状态的行动,不仅会使国际社会对中国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意志和能力产生怀疑,还可能会进一步助长菲律宾铤而走险,扩大其在仙宾礁、铁线礁和黄岩岛等海域的侵权行为。

所以我认为,仁爱礁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中国试图阻止菲律宾违背承诺、试图向非法“坐滩”的军舰进行补给的问题,而是中国展示其作为一个大国处理南海问题的意志与能力、以及“言必行、行必果”的试金石。同时,妥善处理仁爱礁问题、尽早结束仁爱礁“对峙”也有助于为“南海行为准则”磋商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从解决仁爱礁问题的路径上来讲,我认为有以下几个途径。

中国应向菲律宾提交限期撤离仁爱礁"时间表"

首先,还是应诉诸外交手段。目前,中菲之间现有的双边外交磋商机制依然有效。7月2日,中菲刚刚召开了中菲南海问题双边磋商机制第九次会议。所以,中国要通过这个仍在有效运行的对话机制,明确告知菲律宾方面其违背承诺,超越双方达成的“只能进行人道补给”的共识底线,菲方得寸进尺,试图永久化加固并非法军事占领仁爱礁,不仅对中方来说是不可接受的,同时也时违反《宣言》和破坏南海和平稳定的恶劣行为。

中国应该通过外交渠道向菲律宾方面提交限期撤离仁爱礁的“时间表”。在这个类似“最后通牒”的“时间表”中,中方应明确提出撤离所有军事人员的时间节点和过度时期的人道补给安排方案。中国还可以要求菲方仁爱礁环保污染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尤其是要求其对“坐滩”军舰内部的垃圾、油料、乃至爆炸物进行妥善处理,并可要求菲方自行将仁爱礁恢复到其占领前的自然状态。倘若菲方不与配合,中国有必要派出由各类工程和环保专家组成的特别工作小组进行实地调查勘探调查并提出对该船进行直接处置的合理方案。

如果菲律宾拒不接受中方提出的外交解决方案,这时候就需要辅以其他手段,也就是采取第二步行动。

第二步行动需要在“通牒”期限到期后对菲律宾在仁爱礁的海上和空投补给在内的各种形式的挑衅性和改变现状的行动进行阻止或“封锁”。届时中国可以依据2021年2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25条和2024年6月15日生效的《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35条,宣布在仁爱礁海域划定“临时警戒区”,明确区域范围、警戒期限、管理措施等事项。封锁一定时限之后,菲律宾驻守在仁爱礁的军事人员将不得不面对“生存危机”问题,中方可以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开辟“特别通道”,允许菲律宾接返其驻守仁爱礁的军事人员。

第三步骤是消除由于菲律宾非现役军舰“坐滩”导致的仁爱礁生态环境隐患和环境灾难。根据惯例,处理坐滩船只主要有两种选项:用拖船拖走或就地切割。但由于该船已经在仁爱礁非法“坐滩”长达二十五年,经年累月的风吹日晒、海水腐蚀及缺乏保养,可以断定船底已经严重锈蚀甚至腐烂,大概率无法按照正常技术路径拖离现场。所以中国最有可能采取的处理方式是就地切割,然后就是清理菲方船只遗留下来的钢材、油料、机械设备和其他废弃物等。

总之,在我看来,处理仁爱礁对峙事件中国并不需要动用军事手段,只需通过海警机构的民事执法手段即可。

中国应向菲律宾提交限期撤离仁爱礁"时间表"

中国在2021年就已经颁布了包括《海警法》在内的海上执法的国内立法,但那时相关操作细则并不明确。6月15日生效的《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弥补了这一缺憾,包括针对人的约束性措施、遣返以及海上临时警戒区等方面都有了可以据以实施的法律条文。

同时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采取这些措施时必须要有一定的透明度,可以事先通过外交渠道向东盟等有关方面通报,告知对方中方采取行动的目的是将仁爱礁恢复其本来面貌,早日结束对峙、防止擦枪走火而危及南海和平稳定大局,争取赢得舆论主动和国际社会的正面认知。此外,对坐滩船舶的定性,以及“清零”行动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国际法问题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来源|底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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